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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五十二章榜样的力量

    李杨氏对云氏的铺张浪费觉得很不理解,她认为没有必要给仆妇们吃那么好的饭食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云琅,曹襄,霍去病以及自己的丈夫不应该跟仆妇们吃一样的东西。

    夏日里,云氏做的最多的自然就是凉面,这种简单快捷的饭食非常适合在炎热的天气里享用。

    李敢痛快的吃完一盆面条之后,舒坦的对老婆道:“这一手一定要学会,以后咱们家也这么吃。”

    李杨氏见云琅等人离得远,就小声问道:“家里的仆役们也吃这样的饭食?”

    李敢愣了一下,瞅瞅老婆道:“最开始我以为阿琅这样做,会把云氏吃空的。

    结果,你也看见了,云家变得更加富裕了,我是一个粗人,不明白其中的道理。

    不过,这不要紧,阿琅聪明啊,而且他还不会害我,我弄不懂不要紧,只要跟着他走就行。

    你回到家里一定要注意,千万放开心胸,不要小家子气,该给仆役们吃的就让他们敞开了吃,该给他们的赏钱要从宽里给,总之你要做的比他们想的要好。”

    李杨氏犹豫地道:“这样真的可以吗?”

    李敢眯缝着眼睛瞅着正在跟曹襄骂架的云琅道:“指给你说一件事,自从我认识阿琅跟去病,阿襄结为好友之后,我从未吃过亏。

    咱家搬家的时候,大哥,二哥的眼神你也看到了,恨不得从我身上剜一块肉下来。

    我从小就不受耶耶喜爱,也不能博得母亲喜爱,在那个家里让你吃了不少苦头,这些我都看在眼里了。

    现在好了,我们搬出来了,从今后你就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,母亲再也不能让我低头,你看着,你男人一定会让你风风光光的过一辈子。”

    李杨氏想起以前在大宅子里过的日子,眼眶有些发红,用力的点点头,就继续吃饭,只是眼泪混进了饭盆,多少有些苦涩。

    霍去病瞅着李敢夫妇在哪里嘀嘀咕咕的,就对刚刚把筷子丢到曹襄脑袋上的云琅道:“我想成亲,快点从舅舅家搬出来。”

    曹襄擦拭一把脸上的面条道:“你母亲也要接过来吗?”

    霍去病摇头道:“我弟弟刚刚两岁,我母亲又是一个爱热闹的,上林苑清苦,应该不会来。”

    曹襄低头瞅瞅自己饭盆里花花绿绿的凉面,不解的看着霍去病道:“你没告诉她这里的实际样子?”

    霍去病苦笑道:“那有机会说啊,一见面,她就问我有没有活的阿娇贵人的青睐。

    我一听这话必然会大怒,所以,我们母子想要好好说一场话都不可得,那有机会说闲话。”

    云琅笑道:“那就快点成亲,伸头一刀,缩头还是一刀,反正岸头侯家的闺女你是娶定了。

    顺便问一句,那些将门家的闺女是不是都是那种胳膊上可以跑马,拳头上可以站人主?”

    霍去病摇头道:“也不尽然,将门里面念不了书的人自然就要练武,如果能念的进去书的,自然还是要念书的。

    我之所以想成亲,不是为了逃避什么,而是想要更多的自由,想要活的更自在。”

    男人只要变得伤感了,就没有多少话好说,闷头吃饭云琅又不喜欢,三心二意的吃着饭,却不小心看到刘二这个家伙背靠着那颗大柳树偷偷地看那些仆妇。

    云琅端着饭盆走过去,重重的一脚踹在刘二的腿上,这个老家伙张嘴要骂,见踹他的人是云琅,就拉着云琅一起蹲在柳树后面,指着胖胖的刘婆问道:“您说,这个妇人还有机会生养不?”

    云琅捞了一口面条若有所思的道:“她跟你是同姓,不能娶的。”

    刘二张开嘴无声的笑了一声,老兵痞的神态表露无遗,看样子这家伙根本就不在乎这条约定成俗的规矩。

    云琅吃完面条,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穷鬼,再看看富态的刘婆,一点都不看好刘二的爱情。

    刘婆现在的资产,放在阳陵邑也是有数的富婆,随时随地拿出十万个钱跟本就不在话下。

    更何况,今年的桑蚕丝变成绢帛之后,她还能拿到半成的份子钱,一个没了一条胳膊的老兵痞想要求爱,能成功的可能性无限的低。

    “嘿嘿嘿,好汉怕病,烈女怕缠,某家舍弃这张脸皮不要,小郎觉得如何?”

    云琅看这刘二,无言的起身,端着饭盆走了,刘婆听起来似乎很老,实际上,她今年不过三十一二岁,如果放在后世,结婚没结婚的都说不准,到了大汉已经变成奶奶级的人物了。

    刘婆生了三个孩子,前面两个大的,都没活下来,现在她身边只有一个七岁的闺女,对这个孩子,六婆可是往死里宠爱,整天把这个孩子放到红袖身边认字,学弹琴,看样子对孩子将来的期望很高。

    不过,刘二也非泛泛之辈,这是一个从十二岁就在军营里混到四十岁的老油条。

    平生经历过的战阵数不胜数,是真正从尸山血海里厮杀出来的猛士。

    只是性格不讨上官喜欢,虽说军功赫赫,却到头来只混了一个里长的位置,人生失败至极。

    无所谓……

    这就是云琅现在的心态,别人家的仆妇基本上没有婚配自由的,至于云家,云琅还想保留最后的一点现代人的骄傲,不想限制她们最后的一点幸福,准备随她们的去自由的生活。

    苏稚这些天一直居住在长门宫,稍微有点闲暇,她就会钻进伤兵营里,研究军营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伤患。

    走在整洁的伤兵营里,苏稚的心情一般都会很好,医家讲究整洁,就这一点来说,伤兵营几乎做到了极致。

    她有时候觉得云琅这人有病,明明干净的一尘不染的麻布,他也要放进开水锅里煮半个时辰,才会捞出来放在阳光猛烈的地方曝晒。

    晒干之后的麻布条子,就会被人用同样处理过的油布包裹的严严实实,用的时候,必须戴上一副同样经过蒸煮,曝晒这一流程的麻布手套,才能取用。

    他不允许任何人不戴手套就接触伤兵的伤口。

    苏稚一辈子都忘不掉云琅在教她给伤兵处理伤口时经历的那场噩梦。

    将双手放进滚烫的水里浸泡一柱香的时间,再放进醋水里浸泡,最后再放进盐水里浸泡。

    当时还以为云琅发疯了,要把两人的双手做成什么奇怪的吃食。

    不过,这样做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,伤兵营里的伤患,恢复的状况很好,除过刚刚抵达军营的时候,死掉了三个人之外,剩下的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。

    哪怕是有些被剁手剁脚的重伤患,也眼看着一天好似一天。

    苏稚不是不知道外伤伤患有多容易在夏日里的死亡。

    只要开始发烧,伤口开始化脓,能活下来的军卒十不余一,有很多明明是轻伤的伤患,硬是眼看着身体逐渐溃烂而亡。

    伤兵营里伤兵有如此高的治愈数量,对苏稚来说就是一个谜,她现在想要解开这个谜团。

    苏稚掀开一个伤病的衣衫,瞅瞅他肚子上的那个伤口,轻轻地用手按一下伤口,见插在肚皮上的芦苇管子里没有积液排出,就笑吟吟的对伤兵道:“伤口就要长好了,我今天要把你伤口上的丝线抽出来,芦苇管子也要抽出来,可能比较痛,你忍耐一下。”

    伤兵的年纪很大,瞅着苏稚笑道:“肠子都露出来了,某家都没有喊疼,抽丝线而已,不算什么。”

    苏稚笑道:“军司马本来要求七到十天之后就必须抽丝线,我担心你的伤口愈合不好,就推迟了几天,现在丝线都长到肉里面去了,是我的错。”

    老兵低头看看自己肚皮上那道蜈蚣一般的伤口摇头道:“这不算什么,这不算什么,能活下来某家就算是赚到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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